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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erlock Holmes 福爾摩斯 Sherlock Holmes 為何譯作 福爾摩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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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福爾摩斯」是譯 Sherlock Holmes 的姓 Holmes。用中文稱西方的外國人,不成文慣例是只說姓氏,如戈爾巴喬夫(Михаил Сергеевич Горбачёв)、歐巴馬(Barack Hussein Obama II)、甘地(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),稱上多於一名的同姓外國人才需要用上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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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福爾摩斯」為何譯成「Holmes」?尤其令人奇怪的是「福」不論在北京話還是粵語中都是 f- 聲母,怎會走出一個 h- 來?這就要知道第一位翻譯福爾摩斯探案著作的人是誰,那是清末民初的翻譯家兼古文家林紓。他是福州人,所以翻譯名稱也是用福州話。

福州話沒有聲母 f-,主流漢語中讀 f- 的在福州話中都讀成 h-。其中「福」字在福州話的發音為「hk」,「福爾摩斯」這譯名自然很容易理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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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hk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70111215007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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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政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